答复办理时间:2023-11-02 10:20:37
答复单位: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不在和田市的工作范围内,因和田市和和田县属同级单位,关于和田县四通建筑有限材料公司的债务纠纷您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也可向上级领导部门和田地区行署进行反馈以便予以督促。和田行署:https://www.xjht.gov.cn/article/list.php?catid=144领导信箱,由于您的电话一直在通话中无人接听现已信息公开方式在线回复您。Copyright © 2025 和田市人民政府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号 新ICP备140035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