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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3-01-04 12:114281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金〔2023〕1号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金〔2022〕22号),现下达你局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50万元,该指标支出功能分类“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31205利息补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50702利息补贴”。

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01”。请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新财规〔2020〕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和田市财政局

2023年01月04日






专项名称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省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地方主管部门

地区财政局

预算

安排

情况

预算安排数:

850

其中:中央财政

850

自治区本级财政

地州市财政

县市财政

年度

目标

目标1: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目标2:支持劳动者主自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机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目标3: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模式按照财金〔2019〕62号执行。

年度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

100000

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占创业担保贷款余额比 例

45%

各地县市监督检查次数

每单位多1次

新增基础薄弱地区金融服务网点

1个

质量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90%

奖补资金足额拨付率

100%

地方配套到位率

100%

创业担保基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成效明显提升

时效指标

县市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率

100%

上级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率

100%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放贷时限

15天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 效应

5倍

创业担保基金引导贷款放大倍数

2倍

社会效益

指标

金融机构乡镇网点覆盖率

90%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知晓率

9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的满意度

90%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

85%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