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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3-01-06 12:183660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综〔2023〕2号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综〔2022〕15号)文件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859万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8),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llO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该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该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该项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四、请你单位加强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附件:1、2023年租赁住房保障绩效目标表



2023年1月6日

(2023年)

预算单位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老旧小区改造)

项目负责人

蒋俊岱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预算总额:

859

其中:财政拨款

859

其他资金:

0

项目总体目标

2023年完成15.41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2064户,改造楼栋75栋,改造小区14个。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设置依据

上年完成值

指标分值权重

指标赋分规则

佐证资料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面积

≥15.41万平方米

计划标准

13.13万平方米

5.5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改造户数

≥2064户

计划标准

1690户

5.5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改造楼栋数

≥75栋

计划标准

64栋

5.5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改造小区数

≥14个

计划标准

16个

5.5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计划标准

0%

6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时效指标

开工目标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100%

6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工作资料

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

计划标准

100%

6

按评判等级赋分

工作资料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改造小区费用标准

<=61.35万元/个

预算支出标准

5.73万元/个

20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原始凭证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居住条件是否改善

计划标准

100%

10

直接赋分

工作资料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0%

计划标准

80%

10

满意度赋分

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