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政务公开首页 频道列表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

2023-01-17 12:464384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建〔2023〕6号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2]107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6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具体金额见附件。

此项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局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40106公路养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防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要求,落实地,县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二、请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转款专项,严禁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出。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切实坚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由地区交通运输局组织项目所在地交通局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自治区。


附件:1、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分配表










序号

地市

按行政等级划分

补助金额 (万元)

小计(公里)

县道(公里)

乡道(公里)

专用公路 (公里)

村道(公里)

1

和田市

1408.28

103.24

227.75

0.00

1077.30

162





附件2







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绩效目标表

专项(项目)名称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省级(地方)财政部门

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财政部门

交通运输厅

实施单位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中央补助年度金额(万元)

162.00

年度
总体
目标

按照习近平主席指示,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未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养护道路里程1408.28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有效有效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完成日常养护资金162万元,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养护工程预计2023年12月31日完成,价款构建符合和田市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不断推动和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养护县道里程(公里)

≥103.24

养护乡道里程(公里)

≥227.745

养护村道里程(公里)

≥1077.295

质量指标

工程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投资率(%)

100%

成本指标

和田市养护工程资金(万元)

≤162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

明显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交通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交通需求

明显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