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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0-11 18:0512740

公开事项

(要素)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

公开层级






































二级

全社会

主动

州级县级

1

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纸质载体
■新疆政务服务网

2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回应关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发布会/听证会




































办事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开查阅点

5

国土调查基本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开查阅点

6

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新疆政务服务网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开查阅点

8

自然资源拟登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政府网站
■新疆政务服务网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开查阅点

10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每年3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政府网站
和田市

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和田市

13

公示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划拨用地报批10日前

■政府网站

14

公示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15

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432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17

县(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调整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载体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新疆政务服务网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发布会/听证会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20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21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村庄规划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23

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24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25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生态修复项目批准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28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和田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30

项目名称,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32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34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等)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临时用地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农用地转用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征地法定公告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和田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所在地公示栏





































耕地保护

项目名称、所在地、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42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43

采矿权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开查阅点

44

采矿权注销批复文件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新疆政务服务网


















出让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和田市

46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釆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网






























转让公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和田市

48

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4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