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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4-05-01 17:3813902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4年4月29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和田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4件,现将第十六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川亿B区居民对社区发放的整改调查表的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不建议小夜市搬至A区与C区间的演播大厅会造成绿化草坪区污染;商业区搬迁会造成小区居民买菜、用餐、购物等生活不便,如果是营业时间造成噪音扰民,提议限定营业时间;昆仑小区美食街餐饮店排放油烟造成居民住宅外墙油污污染,此问题曾向媒体反映过未得到解决;和田号称烧烤之城,燃烧木炭是否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呢,而砍伐林木才能取得木炭也破坏了生态环境。

和田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是4月27日已将夜市搬迁至演播厅门口空地,不会对周边草坪区造成污染。小区周边有商店和大型超市,不会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二是昆仑小区的餐饮店由于未经常性对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保养,产生油烟污染;三是和田并未发现非法砍伐树木用于薪柴烧炭情况。同时根据《高污染燃煤目录》相关规定,木炭不在高污染燃料范畴。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督促经营户立即开展油烟净化设备全面清洗维护;二是对污染的外墙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处罚问责:无。


2

受理编号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和田地区环保局要求华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1月1日和田市融媒体中心在网络发布公告称华威电厂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和田市生态环境、空气已改善效果显著但实际并未完成改造存有作假行为。地区税务局2022年8月31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华威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投入6948万资金,因此出现资金困难,政府予以退税1416.69万元,和田市发改委只做了立项而企业并未实施项目,应在保供期3个月结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投入生产但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仍在进行生产,2024年在自治区网上信访转办到和田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答复华威电厂有密保令问题未得到解决,来电人举报华威电厂有欺骗政府的行为;2.华威电厂环评验收不达标对距厂10米居民未按规定进行搬迁。

和田市发改委、和田市税务局

 

 

一是和田市融媒体中心未查找到相关公告内容;二是该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符合政策要求;三是和田市发改委只做了立项而企业并未实施项目问题,经核查不属实;四是针对网上信访转办,和田市生态环境局回复为和田华威电厂根据自治区电力调度中心文件要求恢复生产,并非保密令;五是华威和田电厂于2011年8月25日经环保部审批通过。2016年6月14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验收合格的函,不存在建厂环保设施不达标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此问题正在办理中

 

处罚问责:无。


3

受理编号4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市玉泉明珠小区(位于人民广场速8酒店对面)2栋住户反映楼顶建有40平米的彩钢房基站并有信号塔发出噪音,影响了正常休息,曾多次向社区和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核实并改善居住环境。

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经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实地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第三方现场对单元楼住户进行辐射检测。二是由电信公司对机房内发出噪音设备进行迁移。

 

处罚问责:无。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和田地区期间:2024年4月10日—4月29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3--2513608,邮政信箱:和田地区第A03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10:0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