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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16 12:20747

和田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动公开内容,严格公开审查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各项事项清单、指南,本年度向社会公开各类信379条,其中通过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信息7条,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91条,和田信用平台发布行政许可类信息48条和行政处罚类信息33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卫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备案情况。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了《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积极拓宽渠道,严格把控公开信息质量。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充分利用和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官方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和社会关切,向社会公众通报我市卫生健康新闻和相关信息,全力抓好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依托公示栏、LED屏等,不断延伸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维持

纠正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实效性仍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入融合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对此,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卫生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和完善工作内容,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发挥平台优势,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信息管理和维护能力,积极发布健康服务、民生保障等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信息。

(三)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加强对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持续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等事项。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