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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4 17:25633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力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2024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其中项目类4条,惠农惠民补贴类4条,累计办理行政许可2962件,行政处罚25件,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和田市农业农村局的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点多面广,缺乏熟练专业信息业务技术的工作人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于及时更新。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涉及的业务干部职工的培训,对标进行整改,把每一项整改落实到人、到具体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等事项。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