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政务公开首页 频道列表

和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28 16:083967

备案盖章

和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XKZX-ZFCGGKZB-2019-001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四、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

五、采购单位:和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采购内容:采购自卸式电动垃圾车158辆、塑料垃圾筒(与自卸式垃圾车配套)10477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价:788.31万元,资金来源:和田市2019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在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售后服务机构要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9129日至201922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应提供第七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地区景苑公务员小区1号楼1703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00元,售后一律不予退还。

九、开标时间:20192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三桥滨河路10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903-2529220

详细地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地区景苑公务员小区1号楼170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0903-7828993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新科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8 20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