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红十字会机构职责职能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三、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七、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和田市红十字会
编制:
在职人数:
负责人:高主任
办公地点: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03--6180293
负责人联系电话:0903--6180293
办公室电话:0903--6180293
和田市红十字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