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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1-12-06 20:3112179

2021年和田地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和田地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承检机构于2021年08月29日,在和田市鲜香多水果店进行抽检,该店经营“苹果”(生产日期:2021-08-29)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论为1.33mg/kg,标准值为≤1mg/kg。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和田市鲜香多水果店于2021年08月13日在和田市北幕水果市场购进苹果1筐,11kg/筐,货值金额100元。

根据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市监处罚〔2021123号),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依照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保存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出售的苹果农药残留量超标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和田市和田市鲜香多水果店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结果通知书后,认真排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对购进的商品进行了进货查验,在日后的经营中,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和台账,定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从人员、采购、保管等全链条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