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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人社局2021年版)

2022-01-13 19:1414156

附件:人社局

 

 

 

 

 

 

 

 

 

 

序号

主管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审批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8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4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设立普通技工学校由州、市(地)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1.实现申请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14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按照“放管服”要求,已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每年定期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专项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