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根据和田地区《关于上报2022年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函》的要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各行业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21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现将2021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汇报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基本情况。和田市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监管的一级企业共计5户,1户为集团公司,含3户子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截止2021年底,5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77.60 亿元,负债总额10.90亿元,所有者权益66.70 亿元,资产负债率14.04%。企业营业收入4.70 亿元,利润总额0.40 亿元,本年缴纳税费总额为0.10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66%,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总人数为1248人,人均职工薪酬8.09万元。
(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情况。
1、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制定《和田市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指导监管企业制定具体清单,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二是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和田市关于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安排监管企业制定相关落实方案和一企一策制定对标提升工作清单,启动全市国有企业对标一流管理提升三年行动,以便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升。三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根据和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和田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20-2022年)(和市政办【2021】38号)文件精神,国企改革扎实推进,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2、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落实权责清单,进一步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开展国有企业预算编制试点工作,规范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部分盈利国企上缴国有企业资本收益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21年底,实现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共事业无关、经营正常的企业全部纳入国资集中统一监管。除特殊行业企业保留委托监管关系外,其他委托监管企业有序纳入国资委直接监管。2021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僵尸企业摸底,列出名单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通过实施注销、撤销、破产、拍卖、出售等市场化方式,2022年完成已列入名单企业的处置治理任务。三是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参照《和田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暂行办法》(和国资发﹝2020﹞18号)、《和田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国资发﹝2020﹞19号),建立健全监管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四是建立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为提升国有企业合规经营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全面建立覆盖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参照和田地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违规经营责任追究相关实施办法》(和行办发﹝2020﹞55号),逐步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3、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开展“党建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完善党内制度,加快推动党建工作提制、增效、升级,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建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通过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促使国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力度,构建国资国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国资监管体系不完善。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国资监管制度有缺失,管理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国有企业尚未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建议: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经理层职权,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国有企业整体竞争能力还不够强。国企整体盈利能力还不高,在产业发展上,国企对全市产业发展的带动力和牵引力还不够强。
建议:推进国有企业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
缺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人才资源分布和结构与经济发展需求矛盾突出,缺乏经济管理型人才,包括企业管理人员、高素质财务人员、投融资类人才等。
建议:加强人才支持。采取双向交流任职、挂职、培训等方式,引进和培养国资国企干部,传授先进理念,强化智力支撑,加大干部人才援和力度。充分发挥援和人才的传帮带作用,采取选派国资委机关干部及企业人才任职或挂职等多种形势,互派人员交流学习,助力提升机关干部业务水平、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帮助国企解决高质量发展的人才短板。帮助培养当地人才,特别是发挥企业优势,帮助培养现代化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帮助培养一批具备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少数民族企业家队伍。
二、2021年和田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本情况。2021年我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单位共有158户。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52个,事业单位106个。
2021年和田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190.88亿元比2020年资产总计158.75亿元增加32.13亿元,增长率20.24%;2021年负债总计7.82亿元比2020年负债总计9.31亿元减1.49亿元,减少16.00%;2021年净资产183.06亿元比2020净资产149.44亿元增长33.62亿元,增长率22.49%。
2021年固定资产75.51亿元比2020年固定资产44.35亿元增长31.17亿元,增长率70.26%。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4.80亿元比2020年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04亿元增长28.76亿元,增长率79.80%;2021年通用设备 6.84亿元(车辆 1,153辆, 1.53 亿元)比2020年通用设备5.35 亿元(车辆1253辆, 1.57 亿元)增长1.49亿元,增长率27.85%;2021年专用设备 2.07 亿元比2020年专用设备1.55 亿元增长0.52 亿元,增长率 33.54 %;2021年文物和陈列品 0.0082亿元比2020年文物和陈列品 0.0081亿元增加 0.0003 亿元,增长率 1.23%;2021年图书档案 0.019亿元比2020年图书档案0.007 亿元增加0.012亿元,增长率 171.42 %。2021年家具用具 1.77亿元比2020年家具用具 1.38亿元增加 0.39亿元,增长率 28.26%。
2021年比2020年资产总额增长的原因为:2021年我市个别单位对在建工程转固进行了系统录入。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资产效益。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目前我市的资产配置严格按照《和田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 办公家具配置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暂行)》执行,单位填报《和田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审批单》后,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政府采购,从源头制止资产闲置、浪费、重复购买等现象。
二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各单位资产处置均按照《和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由政府审批,财政局审核后进行处置,资产出租、出售的除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核后还需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公开竞标后再进行出租、出售。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市在每年的财务审计中都会将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让其进行整改,使得资产管理工作逐渐完善。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薄弱。各行政事业单位未配备资产管理人员,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以至于资产使用程序不严,使用效率偏低,出现账实不符现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资产不严格。超价格、超数量问题时有发生。未经审批,自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普遍存在,资产处置收入不能按照“收支两条线”上缴国库。
(四)意见、建议。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机制必须受到单位领导的重视与认可,可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提拔、任用等的依据。
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联合监督,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增减、租赁的监督,把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经常性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止资产流失。对各种违法违纪的范围和个人,要坚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情况分析
(一)自然资源总量
1、土地资源总量。和田市辖区面积688.33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28033.18公顷、建设用地13537.92公顷、未利用地27261.96公顷。按照一级类统计,湿地面积4047.78公顷,耕地10149.92公顷,园地8983.85公顷,林地4944.73公顷,草地3142.0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186.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85.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36.29公顷,其它土地21457.20公顷。(2019年末库数据)
2、矿产资源总量。和田市矿产资源比较单一,已发现的矿种只有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砖瓦用砂等三种,查明资源储量为1357.75万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和田市吉亚乡、玉龙喀什镇、伊力其乡、古江巴格乡、吐沙拉镇、拉斯奎镇、肖尔巴格乡等7个乡镇。和田市现有采矿权企业2家(到期拟注销)。2021年,和田市未出让采矿权。
3、水资源总量。和田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2.24亿m3、可利用量2.24亿m3,地下水多年平均综合补给量1.568亿m3、可开采量0.5934亿m3,全市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76亿m3。全市共有发源于昆仑山北坡的大小河流1条,均属冰川融雪补给性河流,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2.54亿m3,且季节分配极不均匀,具有典型的春旱、夏洪、秋缺、冬枯特征。建成各类水库3座(小型3座),总库容0.0049亿m3。各级渠道总长1512.45km,已完成渠道防渗1445.38km,防渗率96%,建成各类配套建筑物22205座。
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为2.762亿m3,其中地表水2.148亿m3,地下水0.588亿m3,其他水源0.026亿m3,按行业划分,农业用水量2.249亿m3,工业用水量0.005亿m3,生活用水量0.319亿m3,人工生态补水水量0.189亿m3。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的总体水质与上年持平,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饮用水三级标准。
4、自然保护地、湿地、草地。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0个。湿地面积4047.78公顷,占总面积5.88%;草地面积3142.03公顷,占总面积4.57%。和田市有鸟类近12种,绝大部分能在湿地周围发现它们的踪迹,特别在冬季,成群结队的候鸟、旅鸟、迷鸟和留鸟在湿地中休息、觅食。仅鹳形目就有7种,较珍稀的主要有白腰杓鹬、黄脚银鸥、渔鸥、红嘴鸥、白尾海雕、红隼、鸬鹚、苍鹭。雁形目主要有赤麻鸭、翘鼻麻鸭等5种。
5、生态环境情况。和田市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有效监测天数355天,无效天数11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评价,和田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5天(占比26.8%),轻度污染122天(占比34.4%),中度污染49天(占比13.8%),重度污染21天(占比5.9%),严重污染68天(占比19.2%)。2020年和田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9分贝,按《环境噪声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等级为一级,声环境质量状况“好”。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04分贝,达标率66.7%,夜间均等效声级为48.3分贝,达标率73.3%。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值为59.9分贝,声学质量等级属于“一般”。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健全规划管控机制
(1)以“三线”划定为抓手,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要求,成果通过自治区质检,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拟划定和田市生态红线面积12.5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82%,均为和田河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城镇边界划定工作。我市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初步成果面积82.24平方千米。目前,正在按照《划定规则》和基本农田核实补足工作完善基础数据和报告。三是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围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结合待批复的“三调”成果数据,认真开展和田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2)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不断健全城乡规划管控机制。一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分类标准,完成和田市5乡3镇1片区151个村庄分类摸排统计,聚体提升类村庄87个,城郊融合类村庄54个,特色产业类村庄7个,拆迁撤并类村庄3个。争取援疆资金2500万元,完成3个乡镇、45个村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健全完善村庄规划管控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下放农村宅基规划审批权限,全面指导做好宅基地、乡村规划许可审批工作。三是全面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贯彻执行《和田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成江山府、昆仑府、和顺·优品、新疆和田陆港枢纽中心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等项目的规划方案初审工作及上报工作。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0件、审批面积152.75万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0件、审批面积370万平方米。
2、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根据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守住了22.1997万亩耕地和4.6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完成和田市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
(2)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
一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考核机制。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要求,市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明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形成市、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局面,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到人、落到地块”。
二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机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作为编制《和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重要内容,作为土地审批、卫片执法、土地督察的重要依据。对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及时更新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信息。
3、强化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1)资源科学利用水平逐步提升。一是认真做好土地供应管理工作。2021年,和田市共出让54宗土地,出让面积约264.088公顷,成交出让金116601.9万元。2021年下达和田市批而未供处置任务160公顷,已完成112.26公顷,完成率70.16%;2021年下达闲置土地处置任务2.43公顷,已完成12.03公顷,完成率201.9%。二是完成疑似闲置巡查核实,将开竣工相关信息、资料上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三是完成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预警信息处置和土地利用权益网上填报更新工作。四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市土地闲置现象、批而未供面积逐渐减少。五是全面建立地价公示体系工作。《和田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和田市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于2021年10月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待批复后颁布实施。六是开展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清园”行动。完成北京工业园区土地摸排工作,完成园区地块布局图、企业布局图及水管网布局图的绘制。
(2)土地储备管理和开发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调控职能,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保障支持,切实抓好土地储备各项工作。不断挖掘库存潜力,对存量储备土地进行精细加工,盘活经营性土地存量资产,为土地市场供应建好蓄水池。
(3)自然资源违法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开展土地矿产动态巡查154次,巡查280余处,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1件,收缴罚没款165.18万元。加强规划执法监察力度,对2019年至2021年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进行摸排,拆除违法建设15处,依法移交城管局处理15处。二是整改完成西安督察局2019年度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个。完成自然资源部推送的2020年第四季度908个图斑上报录入。完成2021年推送的315个图斑外业举证、内业核实、上报工作。完成61个和田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实地核查及系统上传,做好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48个疑似问题图斑整改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了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一是编制完成《和田县—和田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和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二是严格落实“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新理念,在禁止开采区范围严禁新设采矿权,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强化矿产开发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拟对规划区内现有采矿权出让期限届满的,按规划限期逐步有序关闭。
(2)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审批,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与供水工程无关的项目,集中整治了一级保护区内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无关的构建筑物,以及二级保护区重点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大力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前和田市城市供水水源地置换建设项目已获市发改委及水利厅批复《和田市城市供水水源地置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市发改项目〔2021〕6号)、《和田市城市供水水源地置换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新水厅〔2021〕214号)。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重点行业、医院和废机油及电瓶产废单位进行监管。三是全面推行河长制。2021年,我市制定并推进年度河长制重点工作,严格执行河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督察、河长巡河等工作制度,完善河流管养长效机制等。四是严格取水许可制度,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实行计划用水,强化定额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水资源税费征收管理。
(3)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一是制定《和田市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田市“三北”防护林建设规划》《和田市退化林修复建设规划》《和田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和田市林地保护与修复规划》《和田市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和田市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指导规划》《和田市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和田市林草种苗“十四五”规划》。二是按照“严管林”的要求,突出“严”,狠抓“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管护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查清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木材及其制品的收购、经营、加工、运输的规范秩序,保障了我市森林资源安全。
(4)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高度重视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持续加大野外巡护力度,对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区、候鸟越冬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实行常态化巡护管控。特别是在野生动物迁徙停歇期间,进一步加大野外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物活动的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安全,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我市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并予以研究解决的问题。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有待夯实。自然资源(资产)尚未形成与报告制度相适应的规范化资产核算指标、统计标准、技术方法、操作口径,资源数据质量尚待提高。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精准性和集成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步工作中,一要增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将生态发展理念融入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二要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家底,主动探索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升基础数据质量,为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夯牢根基,争取实现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三要有效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智能化,把数据成果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2、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需协调推进。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地结构尚需优化;节约用水工作量大、面广、内容多,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协作,现阶段部分部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难以形成合力;耕地资源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执法监管相对分散,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合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下步工作中,一要健全林地管理制度,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投入资金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二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市、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三要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制度,加强多部门的执法联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工作合力,有效提高监管成效。
3、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有待提高。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仍需优化。下步工作中,一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和结构。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进“多规合一”,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开发利用强度、发展目标需求等因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协调产业发展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二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体制机制,促进土地储备健康发展。加强土地储备顶层设计,健全土地储备协调机制;厘清存量储备土地,加快推进毛地变净地,做好出让准备;合理安排土地出让进度,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发挥存量储备土地资产价值,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效益。三要坚持绩效为导向,走出一条土地减量化良性循环之路。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手段,要加大建设用地减量化力度,坚持盘活存量为主,加快推进多主体、多形式的“腾笼换鸟”,拓宽存量土地盘活路径,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和田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