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办法》宣贯会,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代表学习《办法》,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推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我区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有217家,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繁多。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认真分析食品相关产品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2019年至2022年,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生产、流通领域的34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检出不合格产品57批次,根据结果查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案件49起,守住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广龙介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监督抽检、专项整治、风险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质量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查的不合格行政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产品质量的合力。此外,还将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帮扶,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等,有效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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