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6家违法高耗能虚拟货币“挖矿”企业,1家已经转型,其余5家均被取缔。
昌吉州党委、政府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每项整改任务均由一名州领导牵头领办,采取全覆盖包联、定期调度、清单督办、纳入考核、限时交账等措施,紧盯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对标整改方案中明确的目标、措施、时限等要求,逐条逐项狠抓整改,确保整改责任逐项逐条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昌吉州的25项整改任务中,2022年底完成的1项整改任务,7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已向自治区验收单位交账;其他17项整改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181件信访件已办结。
针对整改中的重难点问题,昌吉州坚持分类指导、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合力帮扶,全面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每项问题都能实现高质量整改。督察中指出昌吉州部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难题,昌吉州组织全州焦化企业赴山西考察学习治理经验,并邀请自治区行业专家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路线。目前,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一年完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其余3家焦化企业熄焦废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工业企业排放难题已得到有效治理。
在全面开展落实整改工作中,昌吉州聚焦涉及“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问题相关整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赴河北省考察学习精细化治霾经验,针对全州各类污染源排放清单,结合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污染对策研究及PM2.5源解析结果,全面精准摸清自治州及“乌-昌-石”区域工业企业、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交通源、散煤源、农业源5大污染源排放情况,科学精准提出减排措施,制定了《昌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大力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能源低碳转型、工业提升治理、交通运输结构优化、面源污染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六大行动”,预计2023年全州SO2、NOx、颗粒物较2022年分别减排19.44%、5.3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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