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规范全区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做到服务事项目录同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等事项要素全区统一,实现各级经办大厅综柜窗口均可受理所有服务事项,同一服务事项在全区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更多社保服务事项“疆内通办”。全面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是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指南》要求,规范经办力量配置、岗位设置和经办流程,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快速适应“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三是大力推广应用基层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就近办、自助办、窗口办”立体经办服务体系。推行扁平化改革,服务关口前移、服务重心下沉,持续健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服务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把更多社保经办服务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实现全区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全覆盖。推广使用“新疆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多高频业务经办由线下向线上转移,提供自助查询渠道,在有效提升基层群众服务能力的同时,参保群众可参与、监督经办全过程。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实现全区各县(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常设社保服务窗口,及时为参保群众解决办事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以人性化、主动化、贴心化的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建设基层社保经办责任体系和服务体系两个方面持续用力,推广应用基层服务平台,实现“参保登记、权益查询、待遇申领、资格认证”四个不出村,大力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向银行网点延伸,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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