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新疆职工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新就业形态也为新疆劳动者就业增收致富提供了重要渠道。”自治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杨妍琴说。
新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主要是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家政服务员、护工护理员、房产中介员、网络直播员等群体,以男性青壮年为主。主要分布于全疆14个地(州、市),以及大部分县(市、区)。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昌吉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喀什市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当地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也让当地劳动力市场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从业者们的职业认同感越来越强。
自治区总工会通过调研发现,互联网带来的新就业形态,展现了区别于传统业态的优势。目前,新疆新就业形态具有组织方式平台化、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以及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等特点。伴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和增加,新疆互联网平台经济也不断发展壮大,劳动关系愈加趋向灵活,这为更多求职者进入新就业形态提供了便利。
新就业形态在促经济、稳就业、保民生中正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人社部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除明确平台企业应当合理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外,更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总工会积极探索符合新就业形态实际的工会建设方式方法,包括深入调研掌握新就业形态现状,构建新就业形态司机之家、户外驿站,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范工作、解决合理诉求,指导各级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一系列实打实的措施,正在不断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网,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了良好从业环境。”杨妍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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