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和市财预〔2023〕04号
和田市财政局:
为支持落实好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弥补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47号)、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预〔2022〕29号),经研究决定,现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786万元,项目代码Z225110010007,政府收入分类科目1100297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防止闲置挪用。
二、资金列入2023年预算,下达直达资金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财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兜老兜实“三保”底线。支出分类科目“2010301、2013101、2050201、2050202、2080505、21001、21002、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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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