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
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金〔2023〕1号
和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金〔2022〕22号),现下达你局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50万元,该指标支出功能分类“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31205利息补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50702利息补贴”。
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01”。请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新财规〔2020〕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和田市财政局
2023年01月04日
专项名称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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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地方主管部门 |
地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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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安排 情况 |
预算安排数: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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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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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本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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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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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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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目标1: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目标2:支持劳动者主自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机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目标3: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模式,按照财金〔2019〕62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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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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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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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占创业担保贷款余额比 例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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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县市监督检查次数 |
每单位多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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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基础薄弱地区金融服务网点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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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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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资金足额拨付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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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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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基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成效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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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县市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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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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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放贷时限 |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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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 效应 |
≥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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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基金引导贷款放大倍数 |
≥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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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金融机构乡镇网点覆盖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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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知晓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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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的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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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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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