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
(技工免学费)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和市财教〔2023〕06号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234号)和自治区《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中央
直达资金)通知》(新财教〔2022〕153号和和地财教〔2022〕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技工助学金)378.77万元(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050303技校教育”相关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及时做好预算指标下达相关工作,并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请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此次下达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技工免学费)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