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社〔2023〕01号
和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2]94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903万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下达你单位2023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贴和待遇发放,保障参保对象各项权益。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三、按照中央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请你单位加强对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