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
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和市财社〔2023〕02号
和田市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和田地区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2〕66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6691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扶帮助、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预算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081902农村低保生活保障;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1001儿童福利,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相关项。
二、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必须贯穿资金拨付、支出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