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和市财社〔2023〕11号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2]68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55万元,用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各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预算收入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功能科目列2100199其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相关项。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补助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基层单位。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