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首战,抓好夏粮收购是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力激发市场化购销活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不断提升粮食收储保障能力。
通知说,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相关地方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标准的粮食,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通知要求,紧贴农民售粮实际,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帮助农民便捷顺畅售粮。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加强农户科学储粮指导,促进农民减损增收。(记者 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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