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1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老党员生活补贴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老党员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个人申请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认定身份 | ||||||||||||
汇总报表 | 0903-2053722 | |||||||||||
2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残疾军人 | 核准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金融代发 | ||||||||||||
0903-2053722 | ||||||||||||
3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0903-2053722 | ||||||||||||
4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伤残人民警察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人民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警察 | ||||||||||||
0903-2053722 | ||||||||||||
5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伤残民兵、民工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伤残民兵、民工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0903-2053722 | ||||||||||||
6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烈士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0903-2053722 | ||||||||||||
7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见附件:《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个人申请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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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身份 | ||||||||||||
| 汇总报表 | 0903-2053722 | ||||||||||
8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病故军人遗属 | 核准审批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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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代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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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2053722 | ||||||||||
9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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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2053722 | ||||||||||
10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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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2053722 | ||||||||||
11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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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2053722 | ||||||||||
12 |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新退役军人发〔2022〕46号 | 符合条件的部分烈士子女 |
| 每月一次 | 每月15日前 | 和田市退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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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事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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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3-2053722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涉密或敏感项目不得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