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而言之,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除可以按实际支出的金额扣除外,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多扣除一定比例。这就意味着企业研发投入越多,能够减免的税费也就越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是国际上鼓励企业创新投入的通行政策手段。”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介绍,今年3月份,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对稳定政策预期、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再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进一步提前让企业获得政策实惠。
从7月份政策落实情况看,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户数和金额占比分别达94.3%和76.6%,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最多的前100户企业中,有80户为民营企业,前10户企业则全部都是民营企业。“这反映出民营企业既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军’,也是国家政策支持的主要受益者。”黄运表示。
上半年,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合计享受加计扣除企业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94.6%、94.5%,是政策享受的前三大行业,与2022年相比,分别提高了2个和1.3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企业享受户数、金额占全部研发企业的56.7%、61.8%。
“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用,对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表示,通过税收优惠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将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内需的恢复和扩大。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7%和8.8%,其中二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1.4%,较一季度分别提高1.7个和5.4个百分点。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经济系主任韩燕表示,对于企业而言,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经济资源的投入,又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尤其需要财税政策的支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效果非常突出,很好体现了精准施策。”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政策落实和调研中我们还发现,仍有部分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在7月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黄运表示,为进一步拓宽政策红利惠及面,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开通在8月份、9月份变更第二季度预缴申报表,让其能补充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更好释放政策助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效应。(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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