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023年8月10日)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自治区统一安排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在2020年度自治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季度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变化图斑,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地州级检查、省级核查等工作环节工作,全面查清了和田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和田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和田市调查区域总面积68833.05公顷,其中:农用地28351.81公顷,建设用地14626.80公顷,未利用地25854.44公顷。
农用地中:
(一)湿地70.73公顷(1060.95亩)。其中,无红树林地;无森林沼泽;无灌丛沼泽;沼泽草地70.73公顷(1060.95亩),占100%。
(二)耕地10489.65公顷(157344.75亩)。其中,水田309.17公顷(4637.55亩),占2.95%;水浇地10180.48公顷(152707.20亩),占97.05%;无旱地。
(三)园地8688.45公顷(130326.75亩)。其中,果园8441.47公顷(126622.05亩),占97.16%;无茶园;无橡胶园;其他园地246.98公顷(3704.70亩),占2.84%。
(四)林地4883.44公顷(73251.60亩)。其中,乔木林地1734.82公顷(26022.30亩),占35.52%;无竹林地;灌木林地2430.90公顷(36463.50亩),占49.78%;其他林地717.72公顷(10765.80亩),占14.70%。
(五)草地1742.50公顷(26137.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21.88公顷(24328.20亩),占93.08%;人工牧草地120.62公顷(1809.30亩),占6.92%。
(六)交通运输用地813.20公顷(12198亩)。其中,农村道路813.20公顷(12198亩),占100%。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2.77公顷(17741.55亩)。其中,水库水面73.34公顷(1100.1亩),6.20占%;坑塘水面520.44公顷(7806.60亩),占44.00%;沟渠588.99公顷(8834.85亩),占49.8%。
(八)其他481.07公顷(7216.0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481.07公顷(7216.05亩),占100%;无田坎;
建设用地中:
(一)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135.21公顷(197028.15亩)。其中,城市用地2812.43公顷(42186.45亩),占21.41%;建制镇用地164.07公顷(2461.05亩),占1.25%;村庄用地8348.92公顷(125233.80亩),占63.56%;采矿用地245.99公顷(3689.85亩),占1.8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63.80公顷(23457.00亩),占11.91%。
(二)交通运输用地1437.48公顷(21562.2亩)。其中,铁路用地105.10公顷(1576.5亩),占7.31%;无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1075.48公顷(16132.2亩),占74.82%;机场用地256.90公顷(3853.5亩),占17.87%;无港口码头用地;无管道运输用地。
(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11公顷(811.65亩)。其中,水工建筑用地54.11公顷(811.65亩),占100%;
未利用地中:
(一)湿地3970.56公顷(59558.4亩)。其中,无沿海滩涂;内陆滩涂3857.71公顷(57865.65亩),占97.16%;沼泽地112.85公顷(1692.75亩),占2.84%。
(二)草地1420.12公顷(21301.8亩)。其中,其他草地1420.12公顷(21301.8亩),占100%。
(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0.03公顷(10800.45亩)。其中,河流水面576.13公顷(8641.95亩),占80.01%;湖泊水面143.90公顷(2158.5亩),占19.99%;无冰川及永久积雪。
(四)其他19743.73公顷(296155.95亩)。其中,盐碱地2.76公顷(41.4亩),占0.01%;沙地17914.62公顷(268719.3亩),占90.74%;裸土地1777.21公顷(26658.15亩),占9.00%;裸岩石砾地49.14公顷(737.1亩),占0.25%。
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和田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和田市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2021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是和田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成果共享应用,将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和田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