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1 | 供排水 | 一、城市供排水收费项目 | (一)居民生活用水 |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3m³/人,综合水价3.04元/m³。第二阶梯:3m³/人<月用水量≤6m³/人,综合水价3.84元/m³。第三阶梯:月用水量>6m³/人,综合水价4.64元/m³。 | 和市发改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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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用水 | 包括工商业、旅游业、饭店餐饮、行政事业:定额用水量内综合水价5.04元/m³。超出定额20%的水量(含20%)综合水价8.19元/m³。超出定额20%不足40%水量(含40%)综合水价11.34元/m³。超出定额40%水量综合水价14.49元/m³。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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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用水 | 包括洗浴业、洗车业等:定额用水量内综合水价19.44元/m³。超出定额20%的水量(含20%)综合水价34.89元/m³。超出定额20%不足40%水量(含40%)综合水价50.34元/m³。超出定额40%水量综合水价65.79元/m³。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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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用水 | 包括绿化、消防、市政设施等公共设施用水:1.69元/m³。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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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排水 | 二、农村用水收费项目 | (一)农村饮用水 | 1.和田市农村居民和绿化环卫消防等用水价格调整分两年执行,其中2020年执行1.61元/立方米,2021年起执行2.30元/立方米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水利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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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供水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稳步开展。和田市将利用6年时间,分三步实施完成农业供水水价改革工作。 | 和市发改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水利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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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热 | 一、城市供热收费项目 | (一)居民住宅供暖 | 一个采暖期指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计收,供暖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 20元/平方米。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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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暖气费 | 一个采暖期指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费按照建筑面积计收,供暖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23元/平方米。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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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运输 | 一、汽车客运收费项目 | 出租车运营价格收费项目 | 1、基础运价:8.00元/3公里(含3公里),3公里以上部分运价执行1.50元/公里。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交通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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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项目 | (一)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 | 停车不足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含1小时),按1小时的计算,2.00元/小时,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最高6元/天。 | 和市发改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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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运输 | 二、停车场服务价格收费项目 | (二)和田市辖区内公办医疗机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一)、对就诊、急诊、复诊的车辆凭当日检查、治疗、医药等有效收费票据,免收固定一辆车4小时(含4小时)的停车费,超出上述时间按照和田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二)其他社会车辆按照和田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 和市发改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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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保护 | 农村垃圾清运费价格收费项目 | (一)非商业人口及单位征收标准 | 1.农村居民户(含暂住人口):2元/人•月收取,由各单位负责。 | 和市发改〔2020〕206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各乡镇相关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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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工商户、企业、摊位征收标准 |
| 和市发改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各乡镇相关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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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一、住房物业管理费 | (一)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收费 | 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为鼓励小区生活垃圾有效清理,并符合环保要求,现确定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指导价为15元/户·月。老旧住宅区(包括单位家属院、房改房、集资住房由单位开发的住房等)由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老旧住宅区成立业主大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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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收费标准 |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 | |||
5 |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一、住房物业管理费 | (三)住宅小区(含商住楼)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产权分类制定收费标准) |
| 和市发改物价 | 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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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至202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