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1-7月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 一、主要成绩 (一)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程度明显提高
组织人员对辖区126家汽修单位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危险废贮存、转运等相关措施,目前全市辖区内无因废旧违规倾倒处置导致的污染案件发生。 (二)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初步完成
针对水源地调整,和田市投资建设了和田市饮用水水源地替换工程,目前工程土建工程已完工,和田市分局对接第三方编制和田市水源地调整方案和撤销方案,并向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目前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派遣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五个厅局对和田市水源地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已完成,相关结果验收结果将汇总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验收情况过会研究审批通过水源地调整报告,目前正在等待自治区待上会审批 。 (三)迅速处置环境信访案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023年截至7月31日,和田市分局接到各类信访案件132件,其中12369环保热线举报13件,12345群众平台投诉129件,所有信访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已办结信访那就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四)环境问题及时有效查处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检查各类企业200余家次,其中日常检查30家次,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52家次,涉气企业专项检查25家次,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4次,规模化畜禽养殖5家次,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2家次,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1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发现各类问题36条,立行立改28条,限期整改3条,立案查处5件,已缴纳罚款2件,收缴罚款4.84万元,3件正在办理当中。。 (五)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根据地区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工作安排,完成了和田市华威和田发电有限公司,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等7家重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均已上传至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 (六)严把环境审批关卡,无违规审批情况发生 严把环境准入关,不符合“三线一单”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上半年,和田市分局共办理各类环境审批手续52份,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13份,登记表备案40份,未出现违规审批情况。 (七)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023年协调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9644万元,新建5个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涉及5个乡镇12个行政村,目前项目均已开工建设,2023年底可累计完成95个行政村、社区污水治理,治理率可达到54.6%。 二、亮点与做法 (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环境审批流程,为落实好和田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田市分局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优化工作,针对环境影响审批流程进行再次优化,登记表审批流程由15天减少至当天办结,承诺制报告表审批30天减少至7天,报告表审批流程由30天减少至12天。对和田市重点工程设立绿色通道,从先、从快办理。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制度,针对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较高的企业环境生态环境正面清单管理,非必要情况下不开展现场检查,采取电话调查,调取信息平台数据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企业迎检压力。 (二)提高环境违法案件自主查办力度
2023年截至目前为止办理环境执法案件5件,办案数量明显提高,区别往年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多为上级推送,本年度5件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均为本级自主查办,问题线索自主发现比例100%。 (三)农村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和田市通过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地方债资金,大力开展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和田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48.85%,整体农村污水治理率为和田地区最高,同时提前完成自治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一是质量优良天数占比26%,细颗粒物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完成自治区目标任务。二是河流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三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控制比例不低于上年度。 (二)重点任务 一是完成3件环境违法案件办理,二是加大对建筑、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和田市空气质量;三是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每月针对企业的现场检查不少于20家次;四是持续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月度信访办结率保持100%;六是持续抓好环境审批工作,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同时严守“三线一单”要求;七是针对拉斯奎镇青年就业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八是持续做好噪声、空气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并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数据。对委托监测机构做好监管职责,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九是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各类培训,配合自治区和田生态环境监测站做好2023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十是做好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的基础保障工作,分析整理监测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留存,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十一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市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