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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2 12:28   浏览次数:5663次   【字体: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管理指导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待遇发放。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自导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疆(回疆)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表彰等工作,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完成和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群办公室。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党支部安排事项的督促落实;发挥派出单位后盾作用及时与“访惠聚”工作队对接,负责网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综合治理、禁毒工作、统战宗教、国家通用语言、双拥工作。

负 责 人:何玉清

办公电话:无座机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综合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共机构节能、依法行政、年终绩效考评及干部个考核、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 责 人:王新刚

办公电话:0903-2518840

三、财务科。严格执行财务报账流程,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准确进行记帐。收集整理有关票据,分类核算汇总提交局财经会议研究。依据研究决定,及时拨付有关资金。做好各类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核算、记账工作。国有固定资产的账务登记。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审批处理。做好全局职工工资审批发放、社保缴费、工资待遇变动报批、各项税费缴纳、人员信息网上填报。退休人员身份、待遇认定。“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人才引进”等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就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资金申请及拨付。各类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报汇总。协助相关业务科室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网上申报、监控、评价、考核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挥实效、实现效益。做好农民工保证金的代收、记账工作。

负 责 人:王津龙

办公电话:0903-2518840

四、基金监督科。负责社保基金工作相关方案、制度的制定;对自治区基金监管系统的数据采集、预警处理、疑点信息查询等业务操作,处理好本级的预警督办信息,加强对监管系统的软件数据分析,提前做好社保基金的监管;做好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和现场监督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做好社保基金案件的案卷汇总工作;核查数据平台,登记并下发疑点数据,督促社保经办部门及时完成整改;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负 责 人:刘懿

办公电话:0903-2518840

五、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科。主要负责就业板块整体材料撰写、整改工作、乡村振兴、年底考核牵头工作,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市场审批、监管、运营,监督各类就业资金(就业类创业补贴类)发放,月报表,城镇新增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系统维护,根据地区下发的各类方案、计划,制定出符合和田市实际的方案和计划。

负 责 人:赵光辉

办公电话:0903-2514114

六、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困难认定、就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办理、公益性岗位系统、就失业登记系统、各类补贴(灵活就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系统。招聘会、档案管理(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员),求职及招聘信息登记管理、“三支一扶”服务管理、绩效、监控。

负 责 人:木克代斯·马合木提

办公电话:0903-2514114

七、劳务输出办公室。主要负责外出务工人员组织、服务、管理,跨区域转移就业岗位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转系统、就业数据摸排工作、外出务工表彰会议的筹备。撰写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类材料。

负 责 人:阿不来提·买陶拉

办公电话:0903-2514114

八、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事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辞职、解聘、退休等管理制度。

负责人:滕金文

办公电话:0903-2054026

九、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和田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补贴政策的宣传、指导、政策讲解等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相关培训的宣传、指导、政策讲解等工作;纺织服装企业相关补贴政策的宣传、指导、政策讲解等工作;《职业培训系统》管理;技工学校及企业开展培训的督查管理、职业培训资料审核;培训学校资质审批;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指导工作;纺织服装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审核、发放等工作。

负责人:贾春湘

办公电话:0903-2513085

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负责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黄四美

办公电话:0903-2054026

十一、工资福利科。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负责人:黄四美

办公电话:0903-2054508

十二、城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负责企业职工、企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批、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龄认定。机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工伤(亡)患职业病登记备案、认定材料初审、上报,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材料初审、上报,失业人员失业金审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提升技能补贴审批,督促企业失业动态监测数据上报,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病退材料初审、上报。

负责人:阿依古丽·阿不都巴克

办公电话:0903-2054543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担市本级辖区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备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建设领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相关工作,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依法受理并查处工工资拖欠案件。做好非工程领域出现的欠薪问题,同时做好督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对出现的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及“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责。完成好本局、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安排、交办、转办的工作。

负责人:阿不力米提·依明

办公电话:0903-2513162

十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法规。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接待并审查申请仲裁案件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受理范围、仲裁管辖、申请仲裁时效期、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等。收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给当事人出具收件回执。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并告知当事人仲裁风险、举证责任等有关仲裁事项。进行开庭前的调解、调查取证开评议会讨论。做出合理规范的仲裁建议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卷宗的装订、保密保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其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项。

负责人:克力比奴尔·居日艾提

办公电话:0903-2513162

十五、社保中心。负责经办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全市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登记及征缴;负责经办全市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登记及征缴;负责经办全市辖区的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及征缴;负责经办全市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管理及退休工资的发放;负责经办全市参保单位人员的失业金发放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代缴;负责全市参保单位人员工伤、工亡待遇支付。

负 责 人:岳师民

办公电话:0903-2512522

地 址:

和田市北京西路344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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