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和田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2 17:05   浏览次数:1477次   【字体:

和田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职责


一、农业农村局本级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级“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贯彻执行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政策,拟订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畜牧兽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五)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贯彻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七)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八)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农牧交错带产业结构调整。

(九)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和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负责种植业、地方国有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本级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五)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六)拟订畜牧业、兽医器械行业、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 监督指导动物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

(十九)负责兽医医政监督管理,负责兽医相关人员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

(二十一)实施兽医生物制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

(二十二)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金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性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二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五)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自治区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自治区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二十六)提出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设,负责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负责组织畜牧行业科技培训。

(二十七)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承担畜收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二十八)完成和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劳动生产率、畜禽生产率、提升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4.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生鲜乳和畜禽养殖、屠宰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动物疫病风险。

5.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二级部门主要职责

(一)和田市畜牧兽医站

1)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辖区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责。

(2)动物防疫管理。1.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组织实施强制免疫,并监测免疫效果,制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和监督管理工作。2.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对辖区内疫情发生时的疫病进行诊断,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紧急防疫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扑灭和控制疫情。3.监测辖区内动物疫情动态。实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工作。4.负责疫情定期报告制度和疫情信息管理。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建立科学动物防疫体系,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5.组织实施兽药药政药检监督管理、兽医医政管理和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6.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工作。

3)畜牧管理。1.进行畜牧生产调研,做好和田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制订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规划,保护主要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实施种畜禽质量监督管理,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种畜禽场的审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年检。3.推广畜牧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推行畜牧业标准化建设。4.规划、指导、监督、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5.协助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4)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管理。1.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管理工作。2.监管全市动物防疫检疫、检疫证章、票证领用、发放。3.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4.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动物防疫督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采样、抽样留验,和无害化处理监督。5.渔业养殖管理、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6.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员的培训、管理;负责全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负责人:钱建林

办公电话:0903-2062315

(二)和田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2)参与研究制定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种植业项目。(3)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农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4)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和农村能源等工作。(5)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6)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唐金元

办公电话:2522951

(三)和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开展农产品例行抽检工作。制定农产品年度检测计划,按照和田市总人口千人每批次要求加大抽检频次,维护公众消费安全。2、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行政执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的关系,实现监督检查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4、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增强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诚信意识,明显提升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按标准生产能力。5、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投入品安全使用和记录制度、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农产品产地环境可监测、生产过程可控制、产品质量可追溯、安全信息可查询,切实保证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6、承担全市农产品“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申报与创建工作。

负责人:张晓文

办公电话:2522951

(四)和田市种业发展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2)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3)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推广前的试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组织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4)审核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5)负责农作物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调解种子纠纷,组织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种子质量认证工作。(6)负责种子行业的统计及种子余缺的协调工作。(7)负责种子试验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8)组织落实救灾备荒种子所需资金及储备工作。

负责人:安正宏

办公电话:2522951

(五)和田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1.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工作;2.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股份经济合作社统计;3.开展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业务培训;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建设,运营及人才培育;5.开展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监测;6.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生产性服务;7.农村经营信息化平平台运行维护;8.开展农村经营情况统计。

负责人:郭振琴

办公电话:2522951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印章管理;负责局机关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公章管理、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油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水电暖维护、美化、基建、值班备勤工作;负责保密文件及保密档案、保密工作管理。

负责人:武生程

办公电话:2522951

(二)财务室

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负责全局年度财务收支管理、工资发放、票据管理、纳税申报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各项资金、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负责日常款项的划拨和费用报销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存工作。

负责人:王燕

办公电话:2522948

(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市农业农村局履行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政执法等分散在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2)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3)负责监督指导农业执法工作,推进农业执法信息化。(4)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制度,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5)牵头组织全市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并推行检打联动。(6)负责渔政执法工作。(7)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分机构4个。1.农资执法:负责种植业领域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种植业投入品的执法抽检工作,负责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执法工作,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与行政调解及上级交办的案件。2.农机执法:农机安全领域行政执法,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与行政调解及上级交办的案件。3.动检执法负责养殖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猪屠宰、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工作。负责处理本中队的投诉举报信访与行政调解及基层上交、上级交办的案件。4.渔政执法负责养殖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工作。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信访与行政调解及上级交办的案件。

负责人:陈菁

办公电话:2522951

(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负责拖拉机田间作业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拖拉机年检、拖拉机车辆档案整理、拖拉机驾驶员换证、拖拉机驾驶员档案整理、办理报废补贴工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及大型工程机械停车场管理、通行证办理、大型机械(农业机械)车辆年检、大型机械(农业机械)车辆档案整理、大型机械(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证制证、发证、操作证年审、大型机械驾驶员(农业机械)档案整理、拖拉机及大型机械的牌照发放、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管理、农机事故、机具检修、农业机械及配件网点质量监督、农机作业统计上报、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人:热依汉古丽·奥布力艾散

办公电话:2522951

(五)项目办公室

负责项目申报,根据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市委市政府,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项目申报要求,对农业农村领域(畜牧、种植业、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水增地、盐碱地治理、土地碎片化治理等)项目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初步审查,上报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理,落实好本单位实施的项目同时,对由本单位监管,委托乡镇实施的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合法合规,项目档案资料完备,工程质量达标。

负责人:龙涛

办公电话:2522951


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2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