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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2 18:26   浏览次数:3916次   【字体:

和田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八)完成和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本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父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田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和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拟订工作,负责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王雪霞

办公电话:0903-2511535

二、基金监督科。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督促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参与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及价格监测、信息发布。

负 责 人:卿恩林

办公电话:0903-2512502

三、财务科。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统一管理,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

负 责 人:孙红燕

办公电话:0903-2511659

四、和田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医疗和生育保险政策法规,执行地区医疗生育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及时提供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其他各项基金数据;负责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和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负责编制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年终决算及各项报表,建立和完善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业务经办与服务工作,合理使用医疗救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负责申请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加强日常的稽核稽查保障参保人员利益;负责办理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和田市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人员及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支付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就医、转外就医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业务工作;负责和田市城镇职工、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和田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及慢性病审核录入管理工作;负责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工作;受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有关医疗和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做好与税务部门参保人员数据和账务数据的核对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及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马玉玲

办公电话:0903-2514008

办公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3号

办公时间:

行政单位科室: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大厅窗口: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30至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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