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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水利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3 12:12   浏览次数:4009次   【字体:

和田市水利局机构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

(二)研究制定全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拟定全市节约用水规章,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

(四)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处理个乡镇及其他用水单位间的水事纠纷。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处理、传递水情和水库运用等信息;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负责水库大坝安全巡视及稳定观察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生产(运行)检查;组织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养护维修工作;负责监测、监控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和归档工作。

(六)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发展水利产业和水利经济。

(七)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八)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检测和综合防治,组织市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及监督使用。

(九)负责全市农田灌溉计划(包括河水、地下水、库水)、协调用水量,监督各乡镇灌溉计划运行情况,组织协调水利行业改革发展、行业政策、典型经验的调查研究,及时统计报送各乡镇农田灌溉进度及旱情,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核算全市各乡镇农业用水量及水费征收金额。

(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地委、行署的有关河湖长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地区总河湖长、地区级河湖长确定的工作事项;筹备和田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市总河湖长以及市级河湖长会议,起草和田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和市总河湖长、市级河湖长会议文件。

(十一)负责编制《和田市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指导下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和田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计划,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和田市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及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五)组织开展河湖长制重大课题的专题调研研究,总结推广河湖长制工作典型经验;拟定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报告;负责河湖长制工作信息报送、河湖长制宣传引导、河湖长制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六)负责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拟定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汇总上报考核结果。(十七)宣传河湖长制政策和相关工作制度;完成上级部门、市河湖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的调水、分水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的测水、水量计算工作。

(十九)负责各乡、镇水管站的管理工作;负责米里尕瓦提生态林的调水工作;负责全市水库库水的调度和蓄水工作。

二、单位机制及内设机构运行体系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基层站所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治安消防、宣传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负责组织协调水利行业改革发展、行业政策、典型经验的调查研究,组织编写市水利年鉴和行业大事记;负责水利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基层站所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专业技术干部、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工作;主管水利局劳动工资、工人技术岗位等级考核。负责制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对单位资产进行管理和登记,确保单位资产不流失。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做好局机关设施维护、保洁、卫生检查工作,确保机关环境整洁文明。负责单位车辆的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工作用车正常使用。负责局办公楼的值班工作,并督导、检查值班人员履行好值班职责,确保楼内安全。负责单位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接待工作。负责单位办公楼及两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保障办公、生活场所水电正常。负责全局党务、思想政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统战、老干部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李明红

办公电话:0903-7828808

(二)财务室

负责市水利局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水利局财务年度计划,跟踪水利工程建设、验收,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组织行业经济效益分析与交流;对水利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负责水利局财务管理及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水利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统计;负责局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实财政指标计划,协调调度资金、负责记帐、算帐、审计及报表等财务基础工作、监督协助水资源费、水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财务的归档立卷工作;负责按时向领导报告经费执行情况及提出合理建议等。

负责人:赵玉华

办公电话:0903-7825270

(三)河湖长制办公室

一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根据河湖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提出各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二是督促党委、政府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三是细化实化主要任务,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确保我市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四)水政监察大队

一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二是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三是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四是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五是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七是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五)水土保持股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和计划、水土保持法制建设、水土保持“三区”及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重点保护区的划分、指导建设及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及“三权一案”的监督执法管理。三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技术培训,普及、推广水土保持新技术和新典型。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六)水资源管理股

一是负责全市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的管理、规划和保护工作。二是拟定全市地表水、地下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三是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审查审批。四是负责全市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对在我市境内从河流、水库、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资源费。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七)防洪办公室

工作职能:一是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方针政策,总结防汛抗旱抢险经验,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检查。二是检查督促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抗洪抢险方案、抗旱对策方案和各类防洪工程控制应用计划。三是负责有关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四是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变化情况。五是了解掌握防洪、水源工程运行情况,及时提出防御洪水旱灾措施。六是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搞好调度。七是及时向上级防汛、地质灾害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八是值班人员对各村和有关单位的汛情情况及请示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八)农水股

一是根据自治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65/3611_2014)标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田市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和田市农业灌溉管理制度》、《关于调整和田市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开展农田灌溉及相关工作。二是编制各乡镇年度用水计划,统计用水情况。三是统计灌溉进度,督促灌溉进展情况。四是按各乡镇实际用水量下达水费。

负责人:阿布都拉·吐尔送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九)水管总站、各乡镇水管站

水管总站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的调水、分水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的测水、水量计算工作;负责各乡、镇水管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到户”工作;负责全市水库库水的调度和蓄水工作。

各乡镇水管站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农田灌溉用水;负责辖区内水库蓄水、放水及水库安全工作;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水费征收工作;负责维护管理好本乡(镇)的水利设施,并掌握农田的种植结构和基本情况。

负责人:艾斯克尔·玉山

办公电话:0903-7825273

(十)项目办公室

一是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是按规定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三是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相关规定,结合和田市水利工程现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

负责人:游小花

办公电话:0903-7825271

(十一)和田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一是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承担农村供水饮水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修养护工作。二是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搜集一手资料,为项目申报、立项提供相关依据,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招投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三是承担自来水厂水质检测工作。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运行机制和相关制度。五是承担农村饮水技术示范、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工作。六是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农村饮水的各类投诉、信访的接待处理及回复工作和农村自来水的收费征收工作。七是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各类信息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

各水厂负责管辖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负责开展水质自检工作;负责管水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售水工作。

负责人:袁建刚

办公电话:0903-7825275

办公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

办公时间: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和田市水利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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