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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民政局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3-09-26 10:06   浏览次数:16945次   【字体:

和田市民政局机构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意愿的特困供养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执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法规草案、政策;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监督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级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八)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贯彻落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负责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指导民政职责范围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职业规范,负责社会人才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和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办、所、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电文登记、会议保障、信息撰写、日常督查、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上传下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各类公共科目上报工作。
负责人:张渝辰
办公电话:0903-2063602
二、地名信息中心。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处行政区域界线纠纷;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维护;指导各乡(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勘界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审核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实施地名及地名标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
负责人:刘喜艳
办公电话:0903-2063609
三、社会救助保障服务中心。承担起草全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有关文件,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待遇审核、审批,核发城乡低保资金工作,建立健全复核、发现、服务、数据共享、协调联动等机制;受理群众有关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的咨询、投诉、诉求工作。负责全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业务工作统计和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
负责人:努尔曼·艾木杜拉
办公电话:0903-2063612
四、社会福利办。统筹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有意愿的“城乡特困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全部纳入集中供(收)养范围;审核把关“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幸福大院的硬件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
负责人:常铃
办公电话:0903-2063608
五、社会事务办。每月统筹协调指导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每季度统筹协调80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津贴(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定期抽查基层资金发放情况;推进“明天计划”“福康工程”“精康融合”等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惠民项目。
负责人:阿布都合力力·阿不都热合曼
办公电话:0903-2063605
六、基层政权办。统筹指导全市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提高村规民约的群众知晓率、适用性和执行力;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的民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监督委员会的村(居)务监督机制;巩固社区协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协商制度,合理提高社区协商事项占比;提升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负责人:张娟
办公电话:0903-2063602
七、殡葬管理所。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辖区内殡葬服务,监督指导殡葬服务中心场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依法依规会同发改、公安、卫生、交通、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执行殡葬政策、服务保障、收费许可等监督指导。
负责人:田宝武、买买提阿布拉·艾力
办公电话:0903-2059282
八、婚姻登记处。负责监督指导婚姻登记日常工作。按照婚姻登记相关流程及程序,核实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统筹协调婚俗改革工作。
负责人:古扎丽奴尔·阿不来提
办公电话:0903-2516564
九、救助管理站。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的,向其提供乘车凭证;对无家可归或无法查明个人情况的救助对象,及时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对疑似走失、被遗弃或被拐卖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个人信息确无法查明、公告寻亲无果或无认知、表达能力,且无法联系亲属、住址的救助对象,进行妥善安置;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对无名尸体凭“尸体来源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进行登记并登报公告,对法定公告期无人认领的进行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主动救助和帮教。
负责人:买提托合提·吐送托合提
办公电话:0903-2090014
十、社团办。社会团体核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地力尼格尔·地力夏提
办公电话:0903-2939011
十一、财务室。
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预决算核定。
负责人:付涵笑
办公电话:0903-2063602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办公地点: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东巴格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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