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超员
12月3日01时43分,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和田市吐沙拉镇托库孜拱拜孜村六队-Z720线K4+500岔口1公里500米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新R7***J的小型轿车有超员嫌疑。经核实,该车核定载人数为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责令转移超员乘客,并依法进行处罚。
案例二:无证
12月2日18时42分,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检执勤民警在和田市吐沙拉镇加木达村-Z720线K6+50岔口2公里400米处,发现驾驶新RF***6一辆小型汽车驾驶员努某神色慌张,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队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努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员努某系无证驾驶,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案例三:无证
12月4日16时17分,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检执勤民警在和田市拉斯奎镇X626线岔口-其盖布隆村二小队1公里+800米处,发现驾驶新RG***6一辆小型汽车驾驶员玉某神色慌张,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队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玉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员玉某系无证驾驶,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