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更是加快经济发展、组织财政收入和保障重点支出过程中极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作为,落实责任,突出“保稳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税改革,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受“营改增”影响,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
(一)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016年和田市地方财政收入(含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9305万元,同比增收17592万元,增长17.3%。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074万元,完成预算79322万元的85.8%,同比减收1512万元,下降2.2%,其中:国税局完成15837万元,同比增收8390万元,增长112.7%;地税局完成43155万元,同比减收7050万元,下降14.0%;财政局完成9082万元,同比减收2852万元,下降23.9%。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231万元,完成预算20600万元的248.7%,同比增收19104万元,增长59.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47411万元,完成预算20000万元的237.1%,同比增收16856万元,增长55.2%。
(二)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16年和田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68897万元(含公共财
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6764万元,同比增支27850万元,增长9.6%。其中:
(1)人员支出14205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4.9%;同比增支18952万元,增长15.4%,增支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增人增资。财政统发工资人员12432人(其中:在职职工9730人、离退休职工2702人)。
(2)公用支出452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4%;同比增支255万元,增长6.0%。
(3)专项支出17019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7%;同比增支8643万元,增长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同比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2133万元,同比增支17035万元,增长48.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支出同比增支。
(三)2016年和田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074万元,自治区财政各项补助250872万元(其中:专项补助10777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952万元,上年结余-330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6764万元,专项上解1578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预算结余11247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231万元,基金补助收入826万元,上年基金结余16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133万元,基金上解6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基金结余19万元。
(四)2016年和田市财政的主要工作
1、财政收入实现新转折。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这是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全面实施“营改增”,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它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实行“营改增”将使地方政府缺失主体税种,营业税将有四分之三上缴中央,这必定会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影响。在全国经济下行、“营改增”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仍达到6.8亿元。
2、社会民生得到新改善。
始终把各族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相继落实了双语幼儿园、全民体检、养老制度改革、调整干部职工工资等政策,各族人民有了更大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了民族团结,最大程度凝聚了人心。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寄宿生生活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年教育支出达7.77亿元。二是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76元/人/月、237元/人/月,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1亿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0.75亿元,帮助806人实现了创业就业。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卫生投入2.74亿元,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年共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2901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313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52万元,草原生态补贴资金28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12万元,棉花补贴资金28万元,一事一议项目615万元)。
3、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促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市域经济快速发展。一是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年共落实建设项目189个,资金10.2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项目47个,资金7430万元;以工代赈1个,资金38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项目36个,资金2215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资金2025万元;农林水专项67个,资金26056万元;北京援和项目35个,资金442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的大量投入,有力加快了和田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二是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有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财政多方筹措、整合投入各类资金22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玉都城建设、吉亚乡团结新村项目等,促进了产业发展,拉动了经济增长;三是积极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6年共实施PPP项目2个,总投资7.8亿元。大力推进PPP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财政预算方面的压力,并且能够发挥政府与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提高办事效率,更加高效的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维稳投入有了新提升。
市财政紧紧围绕总目标,推动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特别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推进“民兵”及“0”等方面的重要支出,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为打牢基层基础、夯实wd根基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全年共落实维稳经费1.5亿元,有效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wd。
5、财税改革出现新进展。
一是积极推行预决算公开。及时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和田市及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二是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2015年成立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共完成政府集中采购计划3.2亿元,节约资金4338万元,节约率13.6%。和田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督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审计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和田市审计局对2015年度预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在规范财政收入的同时,积极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坚决查处坐收坐支现象,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财政性存量资金得到全面清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市本级财政及各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进行认真甄别和清理。2016年累计回收各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8376万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新举措。
严格执行预算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借债、还债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对现有债务,坚持“问题导向、守住底线、改革创新、精准施策”,有效解决举债约束不严、债务风险意识淡薄、债务基础管理工作松弛、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截止2016年末,和田市政府性债务余额总计8.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6亿元、专项债券4.5亿元、其他债务1.03亿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压减和取消,这对财政增收带来很大影响。加之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刚性需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善于抓住机遇,勇于披荆斩棘,努力提升各族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思路,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和田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