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和田市实际,进一步做好2023年和田市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育人导向,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原则上要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市、区)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
(二)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招生文件、录取程序全部公开公示。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适当调剂”原则。依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确保城乡中小学布局与人口变化相适应。按照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单校划片,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四)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同一户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五)坚持政策性优待原则。做好政策类安置学生入学工作,妥善解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到和田投资做出巨大贡献企业子女等入学。
(六)坚持平等入学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招生入学对象。年满3周岁半(2020年2月28日前出生,含28日)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和田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或向社区报备租房及办理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小学招生入学对象。年满6岁半(2017年2月28日前出生,含28日)幼儿园大班毕业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监护人在和田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或向社区报备租房及办理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三)初中招生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监护人在和田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购房或向社区报备租房及办理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高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3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地区实验中学和田市户籍学生和新疆内初班和田市户籍学生)。
四、招生计划及分流情况
(一)各学段毕业人数及招生计划人数(单位:人)
学段名称 |
毕业人数 |
招生计划人数 |
增减情况 |
幼儿园 |
9974 |
3919 |
-6055 |
小学 |
12122 |
9945(减少29名幼儿园回原户籍就读) |
-2177 |
初中 |
9227 |
12384(增加226名学生回本户籍地就读) |
3464 |
高中 |
2033 |
5160 |
2764 |
职高 |
798 |
4067 |
3631 |
(二)各学段具体计划招生情况
1.幼儿园阶段。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约3919人(不含民办7幼儿园),幼儿园开设57所,小班计划开设125个班,其中:城市幼儿园共7所,开设21个班824人;农村幼儿园可开设50所,开设104个班3095人。
今年本市各幼儿园预计毕业(大班)已满6岁但不满6岁半,全部纳入在小学招生计划范围。
2.小学阶段。今年和田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945人,共95所学校(含6个教学点),计划开设210个标准班,其中:城市小学共8所,开设58个班2820人;农村小学共87所,可开设152个班7125人。
今年一年级招生压力较2022年持平,但仍存在一定入学压力:一是优质校较少,家长向优质校拥堵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和田市第一小学,为了缓解这一情况,针对此将和田市第七小学(一小对面)与市一小进行资源整合,促进均衡化发展;二是部分学校学位仍处于紧张趋势,需进行学区调整,腾退部分功能室来缓解入学压力,情况如下:
(一)和田市区学校
1.和田市第三小学现有55个教学班最大容纳2840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61个班3170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6个班330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调整部分学区;二是腾退校园内多功能室、老师办公室、会议室;
2.和田市第五小学现有50个教学班最大容纳2496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55个班2746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5个班250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调整部分学区;二是使用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室。
(二)部分乡镇学校
1.伊里其乡夏玛勒巴格小学现有34个教学班1760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36个班1860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2个班100名学生。解决办法:调整部分学区;
2.伊里其乡阿热肖拉克小学现有28个教学班1219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31个班1369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3个班150名学生。解决办法:调整部分学区。
3.伊里其乡阿热勒小学现有39个教学班2054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42个班2204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3个班150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腾退功能室;二是调整部分学区。
(三)初中阶段
今年七年级计划招生12384人,共15所初中,开设236个班。初中学位缺口:今年9月各中学学位都有较大缺口,其中:和田市第五中学、和田市第五中学分校(原六中)、和田市拉斯奎镇中学、和田市肖尔巴格乡中学缺口最大,和田市第四中学、和田市玉龙喀什中学、和田市浙江中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学位缺口。其中:
1.德润教育园区和田市第五中学校区现有53个教学班2841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58个班3116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5个班275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调整部分学区;二是腾退部分校校舍。
2.德润教育园区和田市第五中学分校(原六中)现有46个教学班2438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58个班2995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12个班557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调整部分学区;二是将五中与六中进行资源整合,统一教学管理,统一招生编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使用伊里其赛其阿克塔什小学校舍;
3.和田市肖尔巴格乡肖尔巴格乡中学现有45个教学班2344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49个班2564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4个班220名学生。解决办法:分流4个班到育才教育园区和田市第九中学。
4.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中学现有37个教学班1901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39个班2001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2个班100名学生。解决办法:一是调整学区;二是腾退多功能室、老师办公室。
5.和田市拉斯奎镇中学现有30个教学班1607名学生,今年9月新增到38个班2047名学生,实际学位缺口8个班440名学生。解决办法:分流8个班至育才园区第九中学。
6.和田市古江巴格乡特根拉中学(新校区),共设46个教学班,可解决2302名学生入学问题。生源:7年级(791名)根据就近划片进行招生;8-9年级(1511名)将古江巴格中学分校进行走读的学生分流,以缓解古江巴格乡特根拉中学原中职校区的大校额(4600名)压力。
7.育才教育园区初中部(和田市第九中学),共设56个教学班,可解决3063名学生入学问题。生源:7年级(1358名)根据就近划片进行招生;8-9年级(1705名):从浙江中学、肖尔巴格中学、拉斯奎镇中学进行部分分流住宿;将原有的古江巴格中学分校的肖尔巴格乡肖尔巴格中学和拉斯奎镇中学学生分流;以解决以上几所学校学位紧缺问题。
(四)高中阶段
今年和田市202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有9227人,其中:和田市学校毕业生8920人;新疆初中班271人;地直学校和田市户籍毕业生36人。
今年根据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要求,按地区分批次划线录取的方式,和田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5160人(一批次学校招生录取288人,二批次学校录取385人,新疆高中班录取317人,三批次和田市高中录取4170人),职业学校招生录取4067人,普职比为5.6:4.4。
五、招生报名流程
(一)中小学、幼儿园
1.扫码报名(8月23日--24日)。按照“就近及相对就近免试原则”,结合各校招计划进行学区划分,教育局通过教育公众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学区划分、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报名流程。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可扫码查询学区学校,并根据查询学区学校进行预报名。
2.学校审核学生信息(8月24日--25日)。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各学校按照前期摸排统计通过电话、微信、QQ等即时通讯方式,对学区学生信息逐一审核,向学生家长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需要复审的,学校安排专人及时向教育局招生专班工作室上报。
3.各乡镇、街道、片区、园区督促学生家长报名。各乡镇、街道、片区、园区根据《2023年各级各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向学生家长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督促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保应入尽入,不漏一人。
(二)普通高中(含中职)
普通高中学生持录取通知书8月25日前到相应学校报到;中职学生持录取通知书由乡镇、街道、片区、园区统一组织到相应学校报到。
六、报名相关规定
1.学生报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暂时不予报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待招生结束后统筹协调安置入学。
2.凡是家庭有多处居住房的学生家庭,均以毕业登记表提供居住信息为准划分学区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提供原地址不居住的证明(6个月以上)和现居住地证明(6个月以上)及房产信息,同时出具毕业生登记时所属社区的情况说明(第一书记签字盖章)。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按原登记信息学区入学。
3.凡是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全部挂靠在爷爷奶奶(或外祖母外祖父)名下,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房产局开具的爷爷奶奶(或外祖母外祖父)房屋证明。
4.凡是学生本人户口挂靠在爷爷奶奶(或外祖母外祖父、或其他亲戚)名下,而父母在和田市有自己的房屋且户口在和田市,暂不予报名,待将户口迁到父母户口本上(可提供派出所开具迁户证明)再给予报名注册。若父母户口不在本市,工作也不在本市,但购买的房子在本市,一律不允许以挂靠亲属为名来和田入学(除非父母工作调动或特殊原因方可来和田入学,入学时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凡是学生本人户口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划分学区学校以学生本人户口为准。
6.凡是父母(即法定监护人)不在,由其他监护人监管的,一律按照现监护人居住地为准进行划分学区,必须提供由原户籍所在社区、村开具相关证明和现监护人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及监护人不在的证明材料方可报到注册。
7.凡是搬迁户学生须提供原居住证明、搬迁证明、现居住证明方可报名注册,如果不能提供此三证,先按原户籍地址划分学校,待招生结束后再根据提供的三证进行协调安置入学。
8.已录取并通过教育局审核的学生,不得再到其它学校进行报名。
9.凡是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准再到其它学校报名重新上一年级(变相留级),一旦查实违规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0.凡是户口年龄与实际年龄不一致的学生,如果年龄更改完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公安局开具的公民主项信息更改、更正信息表。
11.凡是跨省、跨地区等转学(原则上毕业年级、休学不转学)的学生一律在8月20日-23日所居住的辖区街道、社区、村委会大门口进行招码报名登记,由教育局审核后,再根据学区划分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原则进行调整分配学校,8月25日后(分学段错时错峰调配)转学学生再扫码进行查询调配学校,并持相应转学材料(持学籍信息卡或转学证、户口本、现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 、租房合同并且要有出租许可证)、毕业证明(小学)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办理转学手续。
12.凡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可在报名时向所报名的学校说明情况,待身份证办理下来后提交给学校即可。
13.凡是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学生,请提前向学校请假说明原由,凡是不请假的在招生结束后一律将重新根据各校园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置入学。
14.凡是一家多孩不同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时可适当照顾。家长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局可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对符合入学条件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酌情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学;学校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可安排符合该校转学条件的同一家庭孩子转入。
15.扫码填报时务必注意,要通过身份证号来查询,通过二维码可查询到学生所在学区对应的学校、报名时间等重要信息,届时可持查询截屏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属学校报到注册。
七、各学段招生要求
(一)幼儿园阶段招生要求
1.各幼儿园要确保学区内学龄儿童应入尽入。
2.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2023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进行招生,绝不允许出现放宽年龄招生。
3.所有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部队幼儿园、高校附属园、公办幼儿园)同步进行招生。
(二)小学、初中阶段招生要求
1.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本学区内居住家庭的子女,同时严格把关招生手续与转学手续。
2.各学校学区以教育局下发的划分学区为主,严格把关,如有变化,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逐步化解56人以上大班,积极推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4.各学校要对在外就读的和田市户籍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没有证明、有证明但实际没有就读、证明不规范的一律返回所属就读学校就读。
5.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教育局将加大学籍管理员培训力度,确保今年招收学生信息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并对以往信息不全或信息有误的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核对整改。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所有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建议学校使用身份证识别器对新生进行信息采集),班主任是学生信息的直接责任人。要保障网络运行环境和固定的管理技术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三)高中阶段招生要求
1.根据地区的统一安排,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地区分批次划分分数线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分数线下的学生实行职业高中全兜底。
2.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根据地区指标到校计划,享受指标到校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三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必须具有该校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根根据考生指标到校志愿、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家庭困难学生的原则。填报指标到校志愿的学生,信息要在初中就读学校、教育局进行公示。
3.各乡镇、街道、片区、各学校要做好宣传、登记、报名工作。疆内与本地职业学校登记地点为市教育局成职科。
八、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加拉力丁·依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马 良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翟启勇 市人大党委会副主任
艾尼瓦尔·卡斯木 副市长
吐地买买提·吾普尔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各乡镇、街道、片区、园区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人大、政协、信访局、网信办、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纪委监委、公安局分管领导;教育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党组书记杨家梅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1.纪委监委:负责做好对招生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招生中违规违纪的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公开公平招生。
2.人大、政协:负责做好对招生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及时对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教育局:一是根据公安局和卫健委两部门提供的户籍和人口信息数据、各乡镇(街道)0-18岁儿童文化统计表及各校的招生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划分学区。二是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高中的招生工作。三是统筹协调各单位及学校的工作。四是审核汇总各中小学、幼儿园、高中上报的数据并向上级汇报。五是定期检查并督查各乡镇(街道)和学校的招生工作。
4.各乡镇、街道、片区、园区:一是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完善的招生与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实施奖罚细则,并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各乡镇(街道)要统筹协调辖区的各部门,对本辖区学龄前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含残疾儿童)进行认真地摸底调查。要保证摸底调查信息的准确性,防止辍学。要根据学校分布、办学条件、交通便利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四是各乡镇(街道)督促本辖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学校注册报名。并做好本辖区内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一切以教育局划分的学区为主进行注册报名,杜绝家长到教育局寻滋闹事,如有意议,请各乡镇(街道)统一反映报教育局。五是要确保辖区内学龄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巩固。六是为防止学生的流失,对即将拆迁房屋的人口进行认真的调查登记,以此掌握房屋拆迁后人口流动的去向,保证其子女入学巩固。七是招生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终绩效考核。请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5.宣传部:负责加强新闻媒体对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管控,引导新闻媒体准确把握,严守宣传纪律,把好关,把好度。在宣传报道中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处置影响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6.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入学信访问题,确保招生稳定。
7.市委网信办:负责查处涉及招生入学不实信息的网络传播、误导宣传行办。
8.卫健委:负责组织各级卫生监督和监测部门集中检查公共场所,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做好招生期间的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9.公安局:做好各招生学校及周边的安保工作,按要求布置招生安全警戒线。协调做好各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通畅。
10.交通局:要积极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坐公交车辆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和站点设置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检查道路交通状况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
11.市场监督管理局:招生期间要加大对各校周边环境食品检测力度,落实好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
12.各级各类学校(园):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各小学、幼儿园要对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分乡镇、街道、片区,社区(村)分批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注册.注册完报教育局终审。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新招入的学生要认真核实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确保信息与户籍信息数据一致,对已被其他学校注册报名的不予报名。四是相关学校对分流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不服从安排,一定要按照教育局调配的计划进行调配,特别是肖尔巴格乡肖尔巴格中学、拉斯奎镇中学、和田市浙江中学、古江巴格乡特根中学等学校,对以上学校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分流,同时公开在家长中选取家长代表参与教育局组织的学生分流会议,由家长代表在家长中公开随机抽选的分流学生;由被分流学校有组织有秩序的与分流学校做好交接手续,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五是各级各类学校(园)对跨省、跨地等转学学生,一定要按照转学流程及要求进行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现居住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直接安排入学,无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至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六是对失踪、转出的学生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办理相关证明,并建立档案,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七是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八是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配合乡镇、街道、片区、园区工作,指定专人协助乡镇、街道、片区对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的摸底、核实、招生工作,向乡镇(街道)提供准确信息。九是各级各类学校(园)在8月26日前完成对将招入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审核和分班工作。并将招生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和招生录取花名册在8月27日上报教育局基教科。
九、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和“四个不准”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全面强化监督问责。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要在报名招生期间加强巡查,特别是在现场补报名当天,派驻检查组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招生咨询电话:0903-2052001(基教科)
招生监督电话:0903-2512529(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