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自治区下达我市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462万元,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和田市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复〔2023〕13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4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4个项目。
1、和田市基层服务公共岗位项目,总投资2433.6万元,安排资金2433.6万元;
2、和田市农村道路护路人员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安排资金660万元;
3、和田市住房节能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2999.84万元,中央衔接资金安排973.44万元,安排资金2026.4万元;
4、和田市伊里其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2276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安排934万元,安排资金1342万元。
本次和田市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903-12345 0903-2519237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