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和市政办发〔2024〕4号
市直相关单位: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67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和行办发〔2024〕2号)精神,为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厘清监管责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杜绝违法审批等违规违纪现
象。经对全市32个单位240项行政权力核查清理,目前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个单位246项,已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形成了《和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详见附件),将在和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依法公开。
各单位要依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一是对所公布事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二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强化审管互动,确保无缝衔接。三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探索清单多元化应用。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要依托许可管理系统,汇总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逐步完善清单事项检索、办事指南查询、网上办理导流、疑难问题咨询、投诉举报留言等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和开展监督,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四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追责到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