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自治区下达我市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759万元,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和田市2024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复〔2023〕12号),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我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3年12月19日报备的2024年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2024年度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与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理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9759万元,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调整后,主要用于以下18个项目。
1、和田市2024年粮食产能提升场外水利工程,总投资12439.65万元,安排资金11400.25万元;
2、和田市购牛以奖代补项目,总投资2133万元,安排资金2133万元;
3、和田市购羊以奖代补项目,总投资2083.9万元,安排资金2083.9万元;
4、和田市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安排资金1800万元;
5、和田市雨露计划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安排资金2700万元;
6、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玉龙喀什(19+350-20+998)段防洪工程,总投资1529万元,安排资金529万元;
7、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玉龙喀什(16+606-19+350)段防洪工程,总投资3457元,安排资金382万元;
8、和田市吉亚乡、玉龙喀什镇防洪段建设工程,总投资1440万元,安排资金440万元;
9、和田市伊里其乡依盖尔其村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总投资410万元,安排资金410万元;
10、和田市伊里其乡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基地仓储建设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安排资金1085万元;
11、和田市吉亚乡易地搬迁点“一站式”服务大厅,总投资380万元,安排资金380万元;
12、2024年和田市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总投资2643.1万元,安排资金1363.3万元;
13、2024年和田市吐沙拉镇、古江巴格乡农村道路改造项目,总投资1316.9万元,安排资金1279.8万元;
14、和田市肖尔巴格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868.76万元;
15、和田市2024年乡村振兴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总投资557.99万元,安排资金557.99万元;
16、2024年和田市粮食产能提升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398万元;
17、和田市拉斯奎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812.5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安排312.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00万元;
18、和田市东风干渠提升改造工程(K5+600—K7+150段),2023年结余资金安排261.50806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48万元。
本次和田市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0903-12345 0903-2519237
附件: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