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民政局4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结果信息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本地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都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4月,纳入城乡低保对象21361户56255人,发放资金2284.354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848户11774人,发放资金581.939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513户44481人,发放资金1702.4152万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地民发〔2023〕7号《关于提高和田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3年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为6084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78元/人/月。
农村低保分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从目前的5290元/年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084元/年,B档从目前的4650元/月的补贴标准提高至4920元/月,C档从目前地4050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4080元/月。
城市低保分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从目前的616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76元/月,B档从目前的486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510元/月,C档从目前的426元/月的补贴统一提高430元/月。
和田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