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022年11月国家统一安排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在2021年度国家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季度、年度卫星遥感影像,提取变化图斑,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地(州)级检查、省级(自治区)核查等工作环节,全面查清了和田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和田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和田市调查区域总面积68833.05公顷,其中:农用地29936.43公顷,建设用地14979.34公顷,未利用地23917.28公顷。
农用地中:
(一)湿地70.27公顷(1054.05亩)。其中,无红树林地;无森林沼泽;无灌丛沼泽;沼泽草地70.27公顷(1054.05亩),占100%。
(二)耕地10777.78公顷(161666.70亩)。其中,水田309.96公顷(4649.40亩),占2.88%;水浇地10467.82公顷(157017.30亩),占97.12%;无旱地。
(三)园地8570.91公顷(128563.65亩)。其中,果园8323.52公顷(124852.80亩),占97.11%;无茶园;无橡胶园;其他园地247.39公顷(3710.85亩),占2.89%。
(四)林地5143.85公顷(77157.75亩)。其中,乔木林地1722.14公顷(25832.10亩),占33.48%;无竹林地;灌木林地2467.46公顷(37011.90亩),占47.97%;其他林地954.25公顷(14313.75亩),占18.55%。
(五)草地2910.79公顷(43661.8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94.58公顷(23918.70亩),占54.78%;人工牧草地114.29公顷(1714.35亩),占3.93%;其他草地1201.92公顷(18028.80亩),占41.29%。
(六)交通运输用地811.54公顷(12173.10亩)。其中,农村道路811.54公顷(12173.10亩),占100%。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2.88公顷(17743.20亩)。其中,水库水面81.32公顷(1219.80亩),6.87占%;坑塘水面520.00公顷(7800.00亩),占43.96%;沟渠581.56公顷(8723.40),占49.16%。
(八)其他468.41公顷(7026.15亩)。其中:设施农用地468.41公顷(7026.15亩),占100%;无田坎;
建设用地中:
(一)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438.65公顷(201579.75亩)。其中,城市用地2896.88公顷(43453.20亩),占21.56%;建制镇用地165.23公顷(2478.45亩),占1.23%;村庄用地8383.10公顷(125746.50亩),占62.38%;采矿用地263.98公顷(3959.70亩),占1.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29.46公顷(25941.90亩),占12.87%。
(二)交通运输用地1484.39公顷(22265.85亩)。其中,铁路用地104.89公顷(1573.35亩),占7.07%;无轨道交通用地;公路用地1120.06公顷(16800.90亩),占75.46%;机场用地259.44公顷(3891.60亩),占17.48%;无港口码头用地;无管道运输用地。
(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6.30公顷(844.50亩)。其中,水工建筑用地56.30公顷(844.50亩),占100%;
未利用地中:
(一)湿地3959.37公顷(59390.55亩)。其中,无沿海滩涂;内陆滩涂3850.09公顷(57751.35亩),占97.24%;沼泽地109.28公顷(1639.20亩),占2.76%。
(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20.76公顷(10811.40亩)。其中,河流水面577.78公顷(8666.70亩),占80.16%;湖泊水面142.98公顷(2144.70亩),占19.84%;无冰川及永久积雪。
(三)其他19237.15公顷(288557.25亩)。其中,盐碱地2.76公顷(41.40亩),占0.01%;沙地17509.06公顷(262635.90亩),占91.02%;裸土地1676.52公顷(25147.80亩),占8.72%;裸岩石砾地48.81公顷(732.15亩),占0.25%。
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和田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非法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和田市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成果是和田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成果共享应用,将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和田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