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4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4) | ||||||||||||||||
序号 | 县市 | 年度 | 被处罚单位 | 统一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案件目名称 | 违法行为 | 建设 地点 | 法律适用条款 | 承办人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备注 | |||
整改内容及时限 | 文号/下达时间 | 金额 (万元) | 文号/下达时间 | 金额 (万元) | ||||||||||||
1 | 和田市 | 2024 | 和田市恒康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9165320172918211X9 | 罗卫东 | 和田市恒康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农用薄膜生产设备“未验先投”案 | 该公司车间内4套农用薄膜生产设备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和田市台北西路66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 郝俊、舒澜 | (一)责令立即停止农用薄膜生产设备使用,于2024年4月30日前就和田市恒康塑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中无农用薄膜生产设备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4年6月30前就和田市恒康塑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中无农用薄膜生产设备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完成后方能投入使用。(二)针对违法事实: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23.99万元整)。 | 2024年4月3日 和地环和市罚告字〔2024〕03号 | 23.99 | 2024年5月30日 和地环和市罚字〔2024〕03号 | 23.99 | |
2 | 和田市 | 2024 | 新疆佳诚鸿福矿业有限公司 | 91653201MAD7NMMF5C | 李根 | 新疆佳诚鸿福矿业有限公司惠丰鑫通玉石籽料三号矿开采项目“未批先建”案 | 该公司建设的项目,在未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 和田市夏马勒巴格片区英麦勒拉村玉都诚商业街210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 肖纬、陈树光 | (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停止建设。(二)针对违法事实:拟处罚款人民币伍拾柒万贰仟肆佰元整(57.24万元整) | 2024年4月24日 和地环和市罚告字〔2024〕077号 | 51.52 | 2024年5月27日 和地环和市罚字〔2024〕07号 | 5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