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7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结果信息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本地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都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7月,纳入城乡低保对象20315户53544人,发放资金2200.888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736户11508人,发放资金576.454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5579户42036人,发放资金1624.4341万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地民发〔2023〕7号《关于提高和田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3年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为6084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78元/人/月。
农村低保分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从目前的5290元/年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084元/年,B档从目前的4650元/月的补贴标准提高至4920元/月,C档从目前地4050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4080元/月。
城市低保分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从目前的616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76元/月,B档从目前的486元/月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510元/月,C档从目前的426元/月的补贴统一提高430元/月。
和田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