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自治区下达我市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444万元,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和田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变更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复〔2024〕11号),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经我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4年5月12日报备的2024年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2024年度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与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理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444万元,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调整后,主要用于以下9个项目。
1.和田市肖尔巴格乡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259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300万元。
2.和田市农村道路改造项目(二期),总投资5500万元,已安排资金2804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896万元。
3.和田市2024年拉斯奎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3970万元,已安排资金1399.807752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76.51387万元。
4.和田市发展庭院经济建设项目,总投资99.66万元,已安排资金39.8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9.8万元。
5.和田市玉龙喀什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2658.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26.5万元。
6.和田市稳岗就业以奖代补项目,总投资13.55613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3.55613万元。
7.和田市拉斯奎镇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总投资812.5万元,已安排资金612.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00万元。
8.和田市自繁母牛补助项目,总投资729.9万元,已安排资金698.9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0.92万元。
9.和田市自繁母羊补助项目,总投资427.77万元,已安排资金387.0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0.71万元。
本次和田市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03-12345 0903-2519237
附件:
和田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分配表.xlsx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