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11月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结果信息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本地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都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11月,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8445户50130人,发放资金1492.620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609户11347人,发放资金462.83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836户38783人,发放资金1029.7882万元。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和地民发〔2023〕7号《关于提高和田地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3年7月起,农村低保标准为6084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78元/人/月。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推行五档救助工作分析报告》《和田市城乡低保五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2024年9月开始,施行城乡低保五个档次救助工作。
农村低保五档救助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分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507元/月、B档350元/月、C档254元/月、D档170元/月、E档90元/月。
城市低保五档救助补助标准:A档678元/月、B档510元/月、C档370元/月、D档230元/月、E档120元/月。
和田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