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酒类生产经营单位:近年来,“专特供”白酒在市场上被过度炒作,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党政机关、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进行制售假冒知名酒类产品。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和田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市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一、酒类生产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管理,绝不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或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的行为。
二、酒类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加强进货查验义务,拒不销售标注有“特供”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及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商品介绍或在营销广告中使用“特供”等字样内容。
三、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拒绝发布“特供”酒类产品广告。“特供酒”不仅撑不起面子、显不了身份,还让一些违法分子钻了空子,造假牟利。
酒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保持警惕心理,如果发现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903-2512315举报,避免上当受骗。
编辑:阿卜力孜 审核:阿依古再丽·喀斯木 终审:曹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