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和田市红柳大芸种植项目中期安排
情况公告公示
本项目通过人工造林1600亩,可以有效增加和田市的国土绿化面积,防沙固沙,有效阻止两侧沙漠对G580K615—K620段国道的侵蚀,防止水土流失,项目竣工建成后确权移交给吉亚乡进行后期养护管理,通过沙漠生态治理和发展沙产业相结合,积极探索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通过在红柳的根部接种大芸,每年可持续稳定的为吉亚乡创造经济效益,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共赢。现将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和田市红柳大芸种植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区建设地点为阿和公路G580(K615—K620段)道路两侧,起始点位于家和燃气路口,终点位于往北5.439KM的果园处,属于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距和田市市区直线距离分别约20km。
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吉亚乡阿和公路两侧(G580线两段K615-K620段)1600亩锁边固沙,土地平整、电、路、铺设滴灌、打4口井、种植红柳、外围栽植沙枣、胡杨防风固沙。
4、造林工程:道路两侧造林1600亩,长度5439米,林带宽度100米。
5、投资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60万元,包括直接工程费用900.29万元,占总投资的93.7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71万元,占总投资的6.22%,用于勘察设计、招投标;基本预备费:本项目不考虑。资金来源为和田市2024年衔接补助资金。
6、工程完成情况
7、项目建设期期限为2024年6月—2024年12月
8、项目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和田市林草局 吐尔洪江·艾尔肯
9、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新疆鑫屹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项目绩效目标:和田市红柳大芸种植项目工程类型属于产业发展类生态工程。1、锁边固沙、经济实用。2、项目分一期完成,项目实施当年造林成活率≥85%,造林项目实施3-5年后,造林保存率≥80%。3、项目每年产生经济效益不少于180万元。
4、灌溉用水指标控制在200—250m³/亩。
监督举报电话:0903-12345、0903-2054273、0903-12317
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