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和田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1万元,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和田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请示〉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复〔2024〕19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2025年度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与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力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7个项目。
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金叶村2025年老旧温室大棚修缮项目、资金575万元、由和田市产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吉亚乡艾德莱丝手工业补助项目、资金67.6万元、由和田市吉亚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吉亚乡艾德莱丝织机采购项目、资金100万元、由和田市吉亚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田市艾德莱丝手工织技培训项目、资金100万元、由和田市文旅局负责实施;和田市中国传统手工刺绣培训项目、资金100万元、由和田市文旅局负责实施;和田市2025年农村道路沥青面层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资金400万元、由和田市交通局负责实施;和田市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资金48.4万元、由和田市民宗局负责实施。
本次和田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03-12317 0903-2512977
附件:
和田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分配计划表.xlsx
和田市民宗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