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
地区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08万元,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和田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的批复(和市党农领复〔2024〕20号),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及《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田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2025年度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与分类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密切关联合理安排项目。
三、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1个项目。
1.2025年和田市皮西种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总投资10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08万元。
本次和田市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在和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请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对以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03-12345 0903-2519237
附件:
2024年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和田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